在營銷和設計的世界里,定義的概念和框架太多了,即使是對營銷術語比較熟悉的我,也對最近的定義風暴感到頭疼。即使你實際上是在營銷或設計領域,很多人也可能不太了解這個定義。
這一次,長春設計廈門vi設計公司將探討這些天我們經常聽到的詞語的意圖,例如 UX、品牌體驗,以及伴隨它們的框架的客戶旅程和角色。
什么是用戶體驗?
首先,什么是用戶體驗?這是用戶體驗的縮寫,定義就是這樣,就是用戶體驗。例如,假設你買了東西。不管是杯子、智能手機還是電視。在你購買它之前,有一些你想做的事情。比如空調這個例子,我開始調查的時候,我想,“啊,這幾天不好用,我在交電費,我要買一臺新的。”嗯,可以接受,那你為什么不去實體店問問店員呢?”,去實體店買。而實際使用的時候,給人的印象是“會是這樣。沒關系”,相反,當我閱讀說明書時,我對“這是一本很難理解的說明書”感到不滿意。如果出現故障,請致電客戶服務進行維修,您會再次滿意或不滿意。所有這些都是用戶體驗到的。所以這是UX 。UX設計是一種設計用戶體驗的嘗試,以便理解這一點并移動到預期的著陸點。
實際使用的概念和含義不同
順帶一提,UI ,也就是常說的UX作為set,是user interface的縮寫,用起來很方便。我們將考慮并圍繞屏幕創建界面,以提高用戶的可用性。UI只是UX大類的一部分,因為設計是試圖設計用戶的體驗,以達到預期的落地點,利用用戶學到的東西。UX
事實上,Web 行業正在對UX進行許多嘗試。或許是因為轉化測量、A/B測試等用戶行為比較容易理解,也或許是因為UI和UX的術語相似,在概念上表示用戶的體驗,但在現實中卻常常被認為是網絡術語.
什么是品牌體驗?
另一方面,什么叫品牌體驗(brand experience)?每個公司都有“公司的意志”和“公司的獨特性”。我們將傳達OOOO的公司具有XXXXXX號召力,并通過一致的活動來吸引用戶,使他們的價值最大化。這是一種稱為品牌的活動。乍一看,聽起來和PR一樣,但從更全面的角度來看,品牌戰略會統一體現,從產品和服務、員工行為到外部設計。
品牌塑造也需要了解用戶
與以用戶為中心的用戶體驗相反,品牌可能看起來以企業為中心,但事實并非如此。品牌戰略是從各個角度制定的,其綜合活動之一是品牌體驗階段。品牌建設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將公司的價值"準確 地傳達給 想要 的 客戶" . 您必須了解用戶才能準確傳達它。為此,我們要求用戶思考“一家有XXXXXX 基于結果,品牌體驗就是設計一個讓用戶以“獨特的方式”與品牌(你的服務或產品)接觸的地方。通過這樣做,我們想建立自己的形象。
簡而言之,
什么是UX ?讓長春設計廈門vi設計公司通過專注于用戶體驗并專業地研究它來創建一個更現實的計劃。
什么是品牌體驗?通過觸摸品牌的體驗,用戶可以在用戶心目中塑造品牌形象。所以讓我們用它來計劃和執行品牌建設
但是……是的,基礎和思維是一樣的。但是,由于使用的場景不同,也會影響到流程。還有用戶體驗專家。所以它們并不完全相同。
但是,基本思想是沒有太大區別。
什么是角色或客戶旅程?
這些是也用于用戶體驗和品牌建設的框架和想法。
人物角色是目標的擬人化,創造了一個看似真實存在的人。我們會詳細填寫姓名、愛好、年齡、家庭結構、工作單位、居住地、煩惱、快樂的事情等。這使得更容易模擬用戶將做什么。
另一方面,客戶旅程是將用戶購買產品后的流程可視化的工作,例如如何到達該產品以及當時的感覺。換句話說,當角色改變時,答案也會改變。
這個概念本身并不新鮮
上面解釋的UX等詞已經成為標準。它們的共同點是“故事”和“用戶視角”。這些詞在過去幾年開始出現和滲透,聽起來像是新概念,但絕不是新概念。
他也熟悉1920年代在美國發明的“ AIDMA ”的概念。“ AIDMA ”是描述消費者對廣告的情緒過程的縮寫。注意力、興趣、欲望、記憶、行動。換句話說,我們將用戶視為一個“故事”。
從用戶的角度來看,唐納德·諾曼在1986 年出版了一本關于以用戶為中心的設計的書。
當然,適應時代的演變和確立不僅是由于網絡的普及而改變了促銷的流程,而且諸如“讓我們澄清迄今為止的模棱兩可”之類的運動是顯著的。我認為它就在那里。跟蹤您的用戶以滿足您的多樣化需求。拆開來看的話,用戶買東西有一系列的流程,他們在那個策略里面買東西,所以要考慮策略本身。強制PR已經病了。因此,讓長春設計廈門vi設計公司從更多的用戶角度來看。我想這就是潮流。
概括
重要的是嘗試理解用戶和故事的態度,即使想法的起點、過程和視角不同。這是一個很難相處的營銷術語,比如微不足道的經驗,但我個人認為最好使用當時易于理解的術語。我認為了解用戶并嘗試提高他們的品牌力和購買力很重要。這是一種永遠不會束縛用戶的態度。
順便說一句,我的網站很舊,因為我的工作,我沒有更新設計,所以我認為它真的很糟糕。.. .. 它不是智能手機版本,它沒有響應。UX和UI都不好。..
順便說一句,用我最喜歡的話來說,松下幸之助說過,“不要做有銷路的東西。不要做客戶想要的東西。做有利于客戶的東西。” 如果單純拿“用戶的觀點”這個詞來說,我認為“賣什么,客戶想要什么”不應該是正義的。當然,從這個意義上說,UX等是不被提倡的,但我認為這樣認為的人還是不少的。尤其是在日本,“顧客就是上帝”這個詞無論好壞都已經生根發芽。
品牌也考慮用戶,但長春設計廈門vi設計公司會從“我們是什么”的問題來深入探討。不僅是用戶,更是“我們存在的意義”的深刻思考。不要被文字和概念所迷惑,在探索用戶之前先探索自己。我覺得它比其他任何東西都更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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